任命: 
 
沈宝华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郑汉琪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叶宝生为县人大常委会丹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素云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合兴为县人大常委会丹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亚萍为县人大常委会丹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汪子敏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楼纪辉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胡  斌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胡  蓓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欧春源的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祖权的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保卫的县人大常委会丹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丁志荣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卫国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俞露烟的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倪海龙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